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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车报废及申请更新指标注意事项

广州市对中小客车实施限购之后,对于有购新车意向的车主来说,必须是名下无中小客车,才可以通过摇号或竞买从而取得购车指标。对于名下有二手车的车主想换购一台新车,由于不符合申请增量指标的条件,必须采用报废或转移的方式取得更新指标,从而实现买新车的愿望。

  根据《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》(穗府办[2012]32号)文件第二条规定:单位和个人在转移、报废名下在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后可以直接申领更新指标;对于名下有汽车准备报废更新的车主,如何报废名下的中小客车、如何申请更新指标及申请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问题事项?现简要作如下解答(以下报废注意事项均针对需要更新指标):


一、报废车辆需要提供的证件及注意事项:


    (一)单位车辆报废  

  提供《机动车行驶证》、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、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》,并在《委托书》上盖章;    

  除此之外,检查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上面的资料是否存在如下问题:


 (1)无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(需补录入代码证号码);


 (2)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后数字前面为“/”(需更改为“—”);


 (3)排量栏无排量数字(需要补排量);

  如果存在上述问题,需要携带《机动车行驶证》、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、《组织机构代码原件》到广州市车管所补录入或更改数据。  

    (二)个人车辆报废

  提供《机动车行驶证》、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、《车主身份证复印件》;    

  检查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上面的资料是否存在如下问题:

 (1)如果车主的身份证号码为15位(需要升级为18位);

 (2)排量栏无排量数字(需要补排量);

  如果存在上述问题,需要携带《机动车行驶证》、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、《身份证原件》广州市车管所补录入或更改数据。


         

 (三)保留原来使用的车牌号码  

   需要符合如下三个条件:


 (1)车辆在车主名下超过3年时间;


 (2)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上述的数据已经更正;


 (3)交清交通违章;